公辦幼兒園伙食費每月須向家長公布
東江時報訊 記者邱若蓉 通訊員惠佳宣 上月伙食費收支情況須在次月15日公布,并于學期末(幼兒轉、退園時)將結余部分還給幼兒家長。近日,我市物價、教育、財政部門聯(lián)合發(fā)出通知,規(guī)范我市公辦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項目。其中,服務性收費項目包括:伙食費、托管費和校車費,伙食費標準由幼兒園根據(jù)實際成本制定,每月收支情況要向家長公布。
服務性收費不得盈利
家里有小孩上幼兒園的市民可能都有過這樣的無奈:小孩上幼兒園除了保教費外,為何還有贊助費等其他眾多名目的收費?
近日,市物價局聯(lián)合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發(fā)出《關于規(guī)范我市公辦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規(guī)范我市公辦幼兒園的收費項目。其中規(guī)定,幼兒園完成正常的保教任務外,可向在園幼兒提供可供家長選擇的服務而產(chǎn)生的費用,項目包括:伙食費、托管費和校車費。
“這三項服務性收費都必須遵循幼兒家長自愿、據(jù)實結算、不得盈利的原則?!笔形飪r局收費管理科科長龔立新說,是否選擇服務須家長自愿,不得強制收費,幼兒園不得借此賺錢。例如伙食費(支付與幼兒膳食有關的食物費用),具體標準由幼兒園根據(jù)實際成本制定,“幼兒園應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長公布伙食費收支情況,并于學期末(幼兒轉、退園時)將結余部分清還幼兒家長”。
龔立新說,目前我市不少公辦幼兒園不提供接送,此前也未收取校車費,考慮到現(xiàn)實有此需求,提供校車服務的可以收取校車費。該收費全市不統(tǒng)一制定標準,由各縣(區(qū))物價部門統(tǒng)一核定本轄區(qū)公辦幼兒園的收費標準。
代收費項目按實結算 多退少補
此外,《通知》還明確了我市公辦幼兒園可收取的代收費項目,包括生活用品費、外出活動費和體檢費?!斑@些收費是幼兒園為方便在園幼兒的教育和生活或為完成正常保育教育任務而產(chǎn)生的、由幼兒園統(tǒng)一代為支付并由幼兒家長負擔的費用。”龔立新說,代收費項目可集中預收,但實行定期按實結算、多退少補。
“公辦幼兒園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單獨立賬,使用財政、稅務部門規(guī)定的票據(jù),并接受物價、教育、財政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龔立新表示,除了保教費和上述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項目外,我市公辦幼兒園再無其他收費項目,如市民遇到公辦幼兒園巧立名目亂收費或未按相關規(guī)定收取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可持相關票據(jù)到物價部門投訴(電話12358)。
服務性收費項目
伙食費
托管費
校車費
代收費項目
生活用品費
外出活動費
體檢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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